价值医疗与医保支付交流会(2023)项目招标公告发表时间:2023-04-07 09:09 北京大医公益基金会对“价值医疗与医保支付交流会”组织招标采购,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。 一、项目名称:价值医疗与医保支付交流会 二、项目背景: 医保支付是基本医保管理和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,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、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。新一轮医改以来,各地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、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。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、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,国务院就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,提出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,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,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等意见。支付方式改革在医改过程中起到基础性、引导性作用。国家医保局出台了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》,要求在三年内从目前的101个试点城市推向全国。到2024年底,全国所有统筹地区都将开展支付方式改革,到2025年底,要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。 为了贯彻落实我国《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政策解读、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、《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》、《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》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,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,北京大医公益基金会拟开展“价值医疗与医保支付交流会” 三、招标内容: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与宣传,北京大医公益基金会现对符合资质的执行公司进行公开招标,招标内容包括:会议执行、差旅、会务管理等,报价人所投部分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。
注:1、上述表格中所采购的货物、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。 2、范围包括:以本次招标文件中商务、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。 3、预算金额: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。 4、项目执行周期:2023年5月1日—2023年7月31日 四、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的相关规定; 2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3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4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5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6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两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(承诺书); 7、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: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”的规定; 8、根据有关规定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;【查询渠道: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;】 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五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: 1、响应文件电子版需发送至邮箱:bgpcf@bgpcf.net(请将所有资料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进行提交,否则视为无效); 2、将产品详情及报价,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,快递至北京大医公益基金会2023价值医疗项目组, 地址:(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B座7777室) 联系人:2023价值医疗项目组 电话:01085164717 递交截止时间:2023年4月28日17时00分(北京时间),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。 北京大医公益基金会 2023 年 4 月 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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